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洛川县都客润购物广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鱼皮花生(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日;规格:150g/袋;标称生产企业: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1.5g/100g(标准指标:≤0.50),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抽样人员抽样时,鱼皮花生的抽样基数为19袋,抽样16袋,销售3袋。案发后,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鱼皮花生进行了召回,召回数为0。
三、处罚情况
洛川县都客润购物广场经营过氧化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4元 ;2.罚款1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洛川县都客润购物广场经营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因是上游供货商造成的。但洛川县都客润购物广场在购进鱼皮花生时未按要求索取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针对此问题,洛川县都客润购物广场已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