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洛川县宋凯凯蔬菜店(宋凯)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生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23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当事人共购进生姜4kg、抽样2kg,销售2kg。案发后,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生姜启动了召回程序,召回数为0。
三、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元 ;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8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采购生姜后未进行任何加工和处理,农残超标的原因应该出自种植环节。但当事人采购生姜时未按要求索取供货商资质、销售凭证、生姜合格证明文件或产地证明,进货查验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召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