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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洛川县都客润购物广场经营的1批次香蕉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年01月06日)噻虫嗪项目实测值为0.033mg/kg(标准指数≤0.02),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的香蕉15kg,除抽检的2.785kg外,其余的全部销售,每kg销售价5.96元/Kg,货值金额共计89.4元。案发后,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香蕉进行了召回,召回数为0。

三、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9.4元;2.罚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原因不是由当事人造成的,当事人对香蕉农残超标不具有主观故意。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整改,排查原因,严把进货查验关口,采购香蕉时查验供货商信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索取进货票据,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进货查验义务。

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