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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杨卫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洛川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卫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教导员;

赵小刚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品监管大队)教导员;

王高艳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室)教导员;

王亚东同志任县看守所教导员;

庞大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交口河派出所教导员;

屈亚亚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指导员;

孟志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信息视频侦查中队指导员;

王百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警犬中队中队长;

李沂檑同志任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教导员;

李小平同志任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

李龙涛同志任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

吴浩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口河派出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