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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赵小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洛川县人民政府决定:

赵小刚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品监管大队)教导员职务;

党雷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老庙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林鹏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拓亚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云鹏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广林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老庙中队中队长职务;

庞杰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室)副大队长(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职务;

雷晓军同志任县公安局老庙派出所所长(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战训大队)副主任(副大队长)职务;

冯小琦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韩军琦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凤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鲁国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老庙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副科)职务;

郑冰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斌鹏同志任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坤同志任县体育运动中心(县全民健身指导站、县业余体育学校、县少儿体校)副主任(副站长、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锋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曾红红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彦妮同志任洛川县工业园区(延安杨舒化工新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建宏同志县苹果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安民同志县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侯海军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务于2023年3月27日前到职。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