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洛川县人民政府决定:
高山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文明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冯毅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伟宏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兼);
雷星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学民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副站长职务;
雷晖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波同志任县国防动员中心主任(副科),免去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曾张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文文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员(试用期一年);
贾凌云同志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刚同志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玉衡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利敏同志任县司法局政工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俊锋同志任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副站长,免去其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杰杰同志任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涛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晓元同志任洛川会议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白浪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红渊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文杰同志任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同志任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韩晓民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宁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贠晓飞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军同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路中文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延涛同志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李春林同志县会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东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晓艳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员职务;
免去李小龙同志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鹏同志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局(县节约用水办、水政监察大队)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延川同志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东社同志县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延平同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雷永刚同志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由新任职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务于2024年9月13日前到职。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