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洛川县人民政府决定:
郑晓荣同志任县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局(县节约用水办、水政监察大队)局长(主任、大队长)职务;
雷军锋同志任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刘云峰同志任洛川会议纪念馆馆长;
免去赵世明同志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站长职务;
免去段志鹏同志洛川会议纪念馆馆长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由新任职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于2025年1月26日前到职。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