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关于2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
建议(协商)收费标准(试行)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7号)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卫家庭函[2021]4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洛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口河镇中心幼儿园等18所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批复》要求,结合我县托育服务工作实际,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实地考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洛川县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议(协商)收费标准。现将建议(协商)收费标准(试行)公示如下:
1.服务机构:经研究决定,在交口河镇、交口河安善社区、交口延炼、老庙镇、杨舒、杨舒北谷社区、槐柏镇、槐柏镇统将、槐柏镇石泉社区、土基镇、石头镇、石头镇百益社区、秦关社区、朱牛社区、菩提镇、旧县镇、黄章、永乡18所公办幼儿园开展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不再单设各类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2.建议(协商)收费标准:保教费300元/月/人,每学期1500元(不含生活费),入园时一次性收取。生活费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进行收取。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洛川县卫生健康局来电、来函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地 址:洛川县丰园路
电 话:0911-8380568 8380568(传真)
洛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