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教育 / 正文

洛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值此辞旧迎新、阖家团圆的美好时节,洛川县教育体育局谨向全县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和最美好的新春祝福!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节庆习俗,声声爆竹寄托着大家对新年的期许,绚丽的烟花点缀着节日的喜庆氛围,但与此同时,其背后潜藏的安全隐患、环境影响等问题也不容忽视。为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绿色的春节氛围,筑牢家校协同安全防线,结合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特致此信,恳请家长朋友们履行监护责任,引导学生们增强自律意识,共同做到文明、安全、合规燃放烟花爆竹。

一、严守法规底线,做合规燃放的“践行者”

请家长朋友们和同学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洛川县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我县禁限放区域、时间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燃放行为。我县城市建成区东至安民村、西至桥西村、南至作善村(石家庄大桥)、北至西京村为禁止燃放区域,除枫林苑广场为春节期间公共燃放区域外,县城其他区域全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公共燃放区域可燃放时间仅限2026年2月16日(除夕)、2月17日(初一)、3月3日(正月十五)全天,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同时,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主街道和交通主干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山林苗圃、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自觉规避违规燃放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文明守法的榜样。

二、筑牢安全防线,做生命安全的“守护者”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全程看管,坚决做到“六不”:不允许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不手持烟花爆竹燃放,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窨井、下水道等投掷烟花爆竹,不购买“三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不围观近距离燃放,不模仿网络上危险燃放动作。若确需在允许区域、允许时间燃放,务必由成年人全程陪同,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且远离易燃物的场地,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燃放时保持安全距离,提前备好灭火器材或水源,以备不时之需;若遇到烟花爆竹熄火或未爆燃(哑炮)的情况,切勿立即上前查看,应等待至少15分钟,确认安全后再用长棍等工具远距离处理;燃放结束后,务必对现场进行检查,用水浇灭或踩灭残留火星,清理干净燃放后的残屑,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后再离开。请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学习应急处置知识,若不慎发生烧伤、烫伤、眼部受伤等意外,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正确急救措施(如皮肤烧伤立即用流动凉水冲洗15-20分钟后送医),并第一时间拨打120、119求助,最大限度降低伤害。

三、践行文明新风,做绿色过节的“推动者”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影响人体健康,同时产生的巨大噪音会干扰邻里休息,尤其会惊扰老人、病人和婴幼儿,燃放后的残屑也会破坏环境卫生。在此,我们诚挚倡议大家践行绿色低碳过节理念,尽量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更安全、更环保、更文明的节庆方式,如悬挂灯笼、书写春联、观看电子灯光秀、使用电子鞭炮、开展亲子游戏等,既能感受浓厚的节日氛围,又能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环境。请家长引导孩子树立环保意识,争做环保小卫士,自觉清理燃放后的垃圾,主动向身边亲友宣传安全燃放、环保过节的知识,及时劝阻不安全、不文明的燃放行为,共同营造清新、宁静、整洁的节日环境。

四、强化责任担当,做平安家园的“共建者”

守护平安家园,人人有责。请家长朋友们和同学们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和禁限放政策,不仅自身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还要积极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文明燃放行动。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或看到违规燃放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无法制止的请第一时间拨打110、119举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共同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防护网络。同学们要牢记,安全是送给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新年礼物,自觉远离危险燃放行为,发现身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家长或相关部门,争做平安家园的小小守护者。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孩子的平安健康是家庭幸福的基石,节日的祥和美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春节的意义在于团圆与平安,文明的节庆方式更能彰显时代新风。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主动践行文明燃放、安全燃放、绿色燃放理念,用责任与爱心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用行动与担当筑牢全县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防线,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

最后,再次祝愿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健康、马年顺遂、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