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1、根据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制度办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供农村综合改革服务。
2、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的考察论证、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省、市、县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4、负责指导镇村对中、省、市、县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财政体制改革,负责管理镇街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镇村开展镇街、社区和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涉农资金监管等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建设等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信息
负责人:王龙军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凤栖街道中心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
0911-362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