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指导价格争议纠纷兼职调解员开展工作。
(二)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
(三)对县级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
(四)对县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中心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领导信息
负责人:吴龙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院内西辅楼2楼
联系电话
0911-3939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