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编制洛川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
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办法;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合同造价和工程质量管理。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机构、行业的监管;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的衔接。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下属单位
1、洛川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2、洛川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3、洛川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洛川县客运汽车站
5、洛川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洛川县汽车运输公司
7、洛川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8、洛川县公共交通汽车公司
内设股室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值班、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负责筹集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
2、规划建设股。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联合投资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监督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统计、预测、信息工作。
3、安全运输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执行;承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县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备案登记、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管理交通运输对外交流与合作事项;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国防公路和部队进出口道路的建设;负责辖区内军事行为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负责编制全县民用运力动员预案和交通重点保障目标方案。参与拟订全县水路交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承担全县水运工程项目前期技术服务工作;审核全县船舶检验机构、验船师和船员培训机构技术资质;承担船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和船员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水路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科研创新及技术推广工作。
4、执法监督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研究;负责局机关有关行政执法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具体指导、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队伍管理;受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协助局纪检领导小组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本职责中所指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是依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交通运输系统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情况,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法定职责的活动,以及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等有关工作。办理局党委交办的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领导信息
李会峰:党委书记、局长,负责交通运输局全盘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行政大楼537
联系电话
0911--393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