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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畜牧、动物防疫检疫、植物检疫等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等工作。

(四)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负责人:贾海军

职务:大队长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行政中心2楼

联系电话

0911-393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