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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就业管理局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分析、了解、掌握全县就业失业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控管理体系,控制失业率,维护就业局势基本稳定。2.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负责落实就业再就业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类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4.承担劳动力就业能力建设工作责任。负责全县就业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组织指导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民工岗前就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源能力。5.承担城乡劳动力创业促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责任。负责全县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后续支持服务,引导全民创业。6.承担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序流动;负责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7.承担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失业保险目标计划,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和失业保险与就业指导互动建设,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的业务管理、失业动态监测、指导“破产、兼并、解散、关闭”企业失业保险工作。8.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技能培训《结业证》及审验工作。接收并管理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及企业职工的个人档案。

领导信息

雷延风

办公地址

洛川县凤栖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

0911-362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