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镇(街道)、各部门上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政府职能转变等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选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九)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二)政工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统计、考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各类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中省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工作。
(三)法制股。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四)行政复议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配合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
(五)基层股。负责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起草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做好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公、检、法相关部门落实社区矫正政策。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领导信息
负责人:王宏斌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县行政中心西附楼406室
联系电话
0911-3622554
机构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镇(街道)、各部门上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政府职能转变等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选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九)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二)政工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统计、考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各类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中省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工作。
(三)法制股。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四)行政复议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配合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
(五)基层股。负责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起草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做好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公、检、法相关部门落实社区矫正政策。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领导信息
负责人:王宏斌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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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362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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