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向社会提供刑事辩护、行政和民事诉讼代理等诉讼业务;负责承办主管单位指派的法律援助业务;负责为政府等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负责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参与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县行政中心西附楼503室
联系电话
0911-362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