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省及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税法规、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等;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审计评价;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或统一组织的省、市驻洛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和审核报告。
(九)开展全县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
(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政秘股。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提出审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提出研究全县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建议,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安排事项,负责全县审计工作综合调研并提出加强审计工作建议,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及其他需县委审计委员会研究事项等。
负责人:王军军
联系电话:0911-3631778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二楼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成艳鹏
联系电话:0911-3622249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一楼
(三)政策法规和审理稽核股。负责对审计工作相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担县级审计法规、草案、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县级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承担全县审计统计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对审计项目质量稽查和结果评估;对审计机关、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审核事项的结果进行审理核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协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负责人:王军军
联系电话:0911-3631778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二楼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税收征管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机关、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市局授权,组织审计对市属以及县属金融机构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县级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负责人:韩红敏
联系电话:0911-3624393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二楼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评价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负责人:孟苏霞
联系电话:0911-3632516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三楼
(六)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负责人:王锋
联系电话:0911-3622249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一楼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对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负责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审计。
负责人:马晓萍
联系电话:0911-3622040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三楼
领导信息
县审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粉
负责县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北新街
联系电话
0911-3622249
机构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省及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税法规、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等;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审计评价;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或统一组织的省、市驻洛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和审核报告。
(九)开展全县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
(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政秘股。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提出审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提出研究全县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建议,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安排事项,负责全县审计工作综合调研并提出加强审计工作建议,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及其他需县委审计委员会研究事项等。
负责人:王军军
联系电话:0911-3631778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二楼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成艳鹏
联系电话:0911-3622249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一楼
(三)政策法规和审理稽核股。负责对审计工作相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担县级审计法规、草案、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县级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承担全县审计统计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对审计项目质量稽查和结果评估;对审计机关、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审核事项的结果进行审理核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协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负责人:王军军
联系电话:0911-3631778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二楼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税收征管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机关、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市局授权,组织审计对市属以及县属金融机构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县级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负责人:韩红敏
联系电话:0911-3624393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二楼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评价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负责人:孟苏霞
联系电话:0911-3632516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三楼
(六)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负责人:王锋
联系电话:0911-3622249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一楼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对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负责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审计。
负责人:马晓萍
联系电话:0911-3622040
办公地址:洛川县审计局三楼
领导信息
县审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粉
负责县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北新街
联系电话
0911-36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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