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中、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开展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县河长制和湖长制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河湖、水库、滩涂、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大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交流合作和科技推广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和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和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用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政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安全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信息化、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宣传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县水务系统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水利水保股。拟订全县水利水保、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完成取水许可、防汛预案、水保方案审查及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和水利普法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管理工作,做好移⺠安置和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组织水利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指导并承担水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资源管理与水旱灾害监测预警防治、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全县河湖⻓制工作。
(三)执法监督股。负责指导监督本部⻔、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重要河流、库坝、堤防、河道采砂等涉河涉水执法和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工作。
领导信息
王延彬:男,生于1972年10月,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入党,研究生文化程度,系洛川县老庙镇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北谷村人,现任洛川县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郝明星:负责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政策(科学)研究、组织重大水利水保项目规划及前期、技术方案审查和业务把关、项目规划计划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治理监督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局业务股、局执法监督股、水政水资源管理局、水土保持工作队,并按规定履行相对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和安全责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学民:负责党务政务运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工作)、水行政协调、水行政审批、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城乡供水(灌溉)管理、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利科技(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党政综合办、局供水股、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拓家河水库管理处,联系省水务集团洛川县供水有限公司。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和安全责任。
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张君玲:负责扫黑除恶、工会、妇女、共青团、机关后勤等方面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对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和安全责任。
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党军效:负责水利监督、项目审计决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旱灾害防御、地下水开采等业务管理,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水利工作队,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和安全责任。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7:30(4月1日至6月30日 14:3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 15:00-18:00;9月1日至9月30日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双拥街006号
联系电话
0911-3622240
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中、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开展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县河长制和湖长制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河湖、水库、滩涂、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大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交流合作和科技推广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和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和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用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政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安全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信息化、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宣传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县水务系统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水利水保股。拟订全县水利水保、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完成取水许可、防汛预案、水保方案审查及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和水利普法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管理工作,做好移⺠安置和后期扶持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组织水利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指导并承担水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资源管理与水旱灾害监测预警防治、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全县河湖⻓制工作。
(三)执法监督股。负责指导监督本部⻔、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重要河流、库坝、堤防、河道采砂等涉河涉水执法和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工作。
领导信息
王延彬:男,生于1972年10月,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入党,研究生文化程度,系洛川县老庙镇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北谷村人,现任洛川县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郝明星:负责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政策(科学)研究、组织重大水利水保项目规划及前期、技术方案审查和业务把关、项目规划计划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治理监督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局业务股、局执法监督股、水政水资源管理局、水土保持工作队,并按规定履行相对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和安全责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学民:负责党务政务运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工作)、水行政协调、水行政审批、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城乡供水(灌溉)管理、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利科技(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党政综合办、局供水股、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拓家河水库管理处,联系省水务集团洛川县供水有限公司。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和安全责任。
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张君玲:负责扫黑除恶、工会、妇女、共青团、机关后勤等方面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对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和安全责任。
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党军效:负责水利监督、项目审计决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旱灾害防御、地下水开采等业务管理,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水利工作队,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和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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