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学习贯彻落实新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省、市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全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智慧水土保持建设,夯实水土保持发展基础,为推动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负责全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固沟保塬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涝池修复整治、新建(加固)淤地坝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定期开展的水土保持普查及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推广和培训等工作。
5.负责宣传落实《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严格监管因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6.负责县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自主验收核查、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和常态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等工作。
7.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效的监测工作,服务人为水土流失预警;按要求及时、准确汇总、上报全县水土保持监测资料;为各级发布水土流失防治公告和水土保持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负责全县范围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运行监测,为后期水土保持项目的规划布设积累资料,提供依据。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领导信息
折新明,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队长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7:30(4月1日至6月30日 14:3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9月1日至9月30日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双拥街006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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