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执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机构设置
洛川县医疗保障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股、法规与监督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下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以及网络信息管控及舆情反馈回复工作;负责机关劳资管理,编制预决算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档案的归类整理移交及本股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及时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郑婉榕
联系电话:0911-8388099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3室
2、待遇股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负责人:张梅梅
联系电话:0911-8388082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1室
3、法规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吴戈
联系电话:0911-8388081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7室
4、价采股
主要职责是:推动公立及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完成各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更好地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
负责人:张延民
联系电话:0911-8388083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3室
领导信息
局 长 :段延军 电话:8388086
副局长:王文明 电话:8388085
副局长: 肖强
办公时间
冬春季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10月1日-3月31日)
夏 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4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
夏 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7月1日-8月30日)
办公地址
洛川县解放路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911-8388099
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制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执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机构设置
洛川县医疗保障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股、法规与监督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下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报道工作,以及网络信息管控及舆情反馈回复工作;负责机关劳资管理,编制预决算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档案的归类整理移交及本股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及时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郑婉榕
联系电话:0911-8388099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3室
2、待遇股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负责人:张梅梅
联系电话:0911-8388082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1室
3、法规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吴戈
联系电话:0911-8388081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7室
4、价采股
主要职责是:推动公立及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完成各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更好地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
负责人:张延民
联系电话:0911-8388083
办公地址:凤栖综合楼四楼443室
领导信息
局 长 :段延军 电话:8388086
副局长:王文明 电话:8388085
副局长: 肖强
办公时间
冬春季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10月1日-3月31日)
夏 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4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
夏 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7月1日-8月30日)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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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1-3939703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