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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统一征地办公室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土地法》及省、市、县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实施办法;根据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对拟征用土地进行调查,编制征地补偿费等征地费用概算;核实补偿登记事项,拟定补偿、安置方案,负责起草征地公告事宜;指导、调控土地市场价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负责人:田亮

职   务:主任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东二楼

联系电话

0911-362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