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按照县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对县城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各类闲置、荒芜及未利用土地进行调查,并分类登记;按照土地收购程序,对各类拟收购土地编制收购方案;负责全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批租、土地整理、委托拍卖等业务;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相关专业单位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前期勘察和设计,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负责人:路小强
职 务:主任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西四楼
联系电话
0911-362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