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洛川县镇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洛川县镇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巩固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镇村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延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管长远的思路,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彻底整治镇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健全长效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镇村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年底,全县自然村垃圾收运处理比例达91.09%以上,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所辖农村区域。
三、治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布点、统一标准、统一收运。统筹考虑我县农村常住人口分布、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垃圾收运现状,统一布局设点、统一标准建设镇村垃圾收集点,确保既能满足群众需求又不过度浪费;垃圾收运以镇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收运过程要严格遵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等行业部门要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二)坚持政府统筹、部门督导、镇村主体。县政府统筹布局规划、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整治、共建美好家园。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业部门负责做好监督指导,确保镇村垃圾治理工作高质量开展。各镇街负责辖区内收运点的建设管理、村民行为的规范约束与宣传引导。村组是垃圾收运主体,负责收集点的日常运行。通过各级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全力构建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镇村垃圾治理体系。
(三)坚持台账管理、减存遏增、限期推进。一方面,对上级反馈、自查排查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到镇村、到组户,实行台账管理、限期销号。住建部门靠前指导,对完成整治的及时组织验收。另一方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镇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坚决遏制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坚持群众筹集、项目整合、财政补助。建立镇村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对于体量大、整治快、效果好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府根据情况适度予以资金奖励。按照谁主体谁负责的原则,镇村动员群众积极出资出力参与垃圾治理。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科学整合项目资源,支持镇村垃圾治理。县财政列支专项经费,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在垃圾收运设施配建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五)坚持整治攻坚、源头治理、建章立制。动员广大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死角盲区环境卫生,重点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打响垃圾治理攻坚战。配建村组垃圾收集点等设施设备,确保垃圾应收尽收。各行业部门和镇街要持续宣传引导群众加强行为约束,增强垃圾分类理念,坚决杜绝乱倒乱堆、乱排乱放现象。鼓励支持镇村建立健全垃圾治理村规民约,通过切实可行的激励管理办法,建立镇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四、治理措施
(一)深入推进镇村垃圾分类处置。按照源头分类、就地减量、资源化利用路径,针对果树枝条、农作物秸秆等易腐农业生产垃圾,采用有氧、厌氧等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针对反光膜等可回收农业生产垃圾,镇村集中收集打包,转运至相关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加工;针对混凝土碎片、砖石瓦块等建筑垃圾,按照“能用则用”原则,充分用于铺路、填坑等基础设施修补;针对厨余垃圾,用于堆肥或沤制沼气;针对过期药品、铅蓄电池、农药瓶等有害垃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做好分类收集、临时贮存、规范运输,切实避免污染农村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其余垃圾由镇村集中收集,定期转运处置。
(二)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攻坚战。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从7月29日开始,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开展辖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历年反馈曝光问题,排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沟川山卯等区域垃圾堆放情况。针对反馈和排查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验收销号,建立包括堆放点位置规模、垃圾类型、整治成果等内容的整治台账,并附整治前中后照片等举证资料。集中力量全面打好整治攻坚战,彻底消除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月30日前完成验收销号。对在整治攻坚战中体量大、整治快、标准高的镇村适当给予资金奖励。
(三)完善配建垃圾收集点设施。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原则,科学规划建设镇村垃圾收集点515处,其中,在50个“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收集点140处,由农业农村局统筹项目资金组织实施;剩余375处由镇村两级负责建设,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每个收集点给予5000元补贴。
(四)健全垃圾收集点清运机制。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确保村村有管理员,管理员数量和清运频率可根据所负责的区域面积、垃圾产生量、收运方式、经济条件和基层组织情况合理确定,垃圾堆满后由镇街村组统一清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或镇级集中堆放点统一处理,做到应收尽收、应运快运。同时,鼓励探索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模式,建立高效便捷、经济适用的垃圾清运机制。
(五)规范农业生产垃圾收集堆放体系。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农业生产垃圾收集堆放与转运工作管理机制,深化利用反光膜回收利用点等农业生产垃圾收集设施,按照组户收集打包、镇村转运、企业回收的方式做好反光膜等农业生产垃圾治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制。各镇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构建镇村垃圾治理网格化监管体制,实行干部、党员包组(片)包户责任制,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发布倡议书、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宣传引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及惩戒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镇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垃圾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二)整合项目资金。采取“项目配一点、镇村筹一点、群众出一点、财政补一点”方式,整合乡村振兴、垃圾治理等项目资源,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统筹配套财政补贴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镇村垃圾治理(原则上每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10万元),经相关部门结合全年考核情况给予兑现。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深入宣传镇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倡导群众养成文明习惯,增强生态意识,营造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镇村垃圾治理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由住建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定期不定期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对全县镇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结合督导检查和考核结果,对治理成效好的给予通报表扬、项目倾斜、资金奖励,对责任不落实、保洁跟不上、机制不健全、宣传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治理成效差的取消奖励补助和评优树模资格,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