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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省、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为促进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县市场监管局在洛川县政府门户网、“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等信息公开手段及时将政务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演示解答等方式,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商超、进校园”五进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一是我们将专项整治、学习动态、食药安全知识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内容,以图片新闻的方式在单位的公众号上发布92期,进一步扩大市场监管的影响力,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二是我们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质量宣传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设立咨询台、开展义诊等活动,为老百姓现场讲解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共出动人员2000余人,发放宣传彩页15000余份。三是对检验检测报告进行全部公开公示。全年共抽检食品样品801批次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公布期数42期;加强专项执法办案,强化线索摸排,以专项整顿为载体,深入一线全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整治,全年办案46件,结案46件,罚款15.07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机构改革后业务量成倍增加,人员短缺,没有专业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导致信息公开专业性、广泛性、及时性受到限制,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增加人员,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