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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川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洛川县凤栖街道办凤栖综合大楼8楼气象局;邮编:727400;联系电话:0911-36225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公开天气类信息255条。全年共接收公众留言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在洛川县政府网上公开天气类信息11条,文件解读类2条,共13条信息。在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延安日报、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刊发稿件30余篇。在微信、抖音共发布信息8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完善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陕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市局要求完成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四是围绕重大灾害性天气、重大活动气象保障等开展“一过程一策”式的气象科普宣传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洛川气象微信公众号进行优化调整,安排专人做好公众号内容发布及更新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

(五)交流互动情况

(六)监督保障措施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专人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积极参加政务相关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此收费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常态化督查意识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2025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针对群众关注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采取丰富的形式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4年度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